網路自售方便 交易安全不可忽

2012121921:40
網路自售方便 交易安全不可忽

拜現今網際網路普及,有愈來愈多的屋主捨棄委託房仲業者銷售,改由自己上網賣屋,希望可以省去仲介服務費,但是房仲業者提醒自售屋主,自行售屋雖然可以省去仲介服務及費用,不過相對得耗費較多的時間與心力,安全交易的風險更是難以掌握。

一、自售所耗費時間長:

21世紀不動產行銷經理曹若琪表示,自售房屋的屋主需要較長的出售時間,像是買方來電詢問、介紹房屋特色或是行銷宣傳、安排帶看等等,相當非常耗費時間,若委託房仲業者銷售,則可以省去較多的帶看時間,而且經由房仲業者過濾後買方會更精準,成交的機會也比較高,適合平日工作忙碌的屋主,大大省下不少的時間。

二、房地產相關稅法繁複:

除了時間之外,賣屋跟拍賣一般的商品不同,賣房子牽扯相當多的稅務與法令問題,例如土地增值稅、房屋稅、地價稅與契稅…等等,法令則牽扯到民法、土地法、土地稅法…等相關法規,再加上各種條例與大廈管理條約等等,而且不同的標的物所面臨的情況也會有所落差,牽扯的條例與法規多如牛毛,若屋主不了解,往往會造成交易瑕疵而導致財產損失。

三、自售銷售方式較單調:

曹若琪提到,有別以往傳統自售就是沿街貼著紅紙條,現在自售屋主則利用上網出售房子,手指輕輕一按的確方便許多,不過相較國內的房仲業者而言,現在的行銷流通管道為多元化,委託房仲業者銷售,通常以團體戰的方式進行銷售,加上各種行銷工具像是網站、影音、簡訊、DM、海報、售板,有助提升待售物件曝光度,成交的速度也會相對提高。

四、交易過程安全難把關:

房仲業者表示,自售房屋的屋主如果對於房產法規不了解,萬一遇到有心人士簽約後不付款,或是付款後因產權問題無法轉移時,缺乏公正第三方主持公道,很容易造成財產上的損失,而委託房仲銷售時,建議加入履約保證制度,交易未完成之前,款項由特定帳戶保管,確保簽約到交屋過程的安全。

買賣房子涉及高單價、及多需相關專業知識的工作,其專業知識絕非短時間就能全盤掌握,自售屋主最好事先仔細評估,權衡自售與委託房仲的利弊關係,千萬勿因小失大。

 


 

自售與委託房仲售屋之優劣分析

 

優勢

劣勢

自行銷售

省仲介服務費用

1.對於法規不了解

2.耗費較多帶看時間

3.買方背景無法過濾

4.交易安全堪慮

5.成交速度慢

委託

房仲業者

1.行銷資源多

2.省去時間

3.交易安全較有保障

4.了解法規相關

5.成交速度快

6.替屋主過濾買方

需支付服務費用,買方成交金額2%、賣方成交金額4%。

 









2011/01/05 16:49
【21世紀不動產提供】